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
从小喜欢看小说,从言情到历史,从武侠到都市,毫无章法的瞎看书令人着迷。上课没书看,就把以前看过的作文素材,同学借的垃圾小黄书,还有语文试卷上的那仅有的一篇篇小说,翻出来,就是一行行字的看。。不知道因为这个习惯被老师罚了多少次,以至于我的《大宋帝国三百年》前四本至今在老师的办公桌旁边的小书柜里。
众所周知,读史明智,读杂丧志。
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导致本人一时智慧一世混沌,乱说话的本事倒是一直见长,无处发泄就发表出去污染大家的眼睛。还记得给朋友看我写的一篇议论,读至激动处对着我破口大骂,但是我却暗自窃喜,现在回头看来还是咯咯不已。
有段时间沉迷于历史小说的快意恩仇,以至于当时就许下了穿越回去率领义军三个月拿下燕云十六州的志愿。那是一界布衣落草为寇机缘巧合之下成就霸主之业,那是一方藩王被部下阴谋拥戴被逼无奈举起反叛大旗,那是……至今觉着荡气回肠,吼杀声余音绕梁。可惜一朝从书堆中抬头,只见的前方一片黑暗,黑暗前却又是万家灯火。哈哈哈哈哈哈哈,却不知从哪里来的一股“壮志难酬”的感觉,后来只当它是一段难忘的情感经历,因为我又将回到那略带历史味道的现代生活中去了。
什么杂书都看只会迷乱你的心智!
我淡然一笑:呵,什么杂书都看只会让我把你杀的片甲不留。
再去看,我学炼丹汇聚五毒之物放入天元大鼎,小火慢炖10086天成就无上丹药,服下后百毒不侵,给仇人服用可即刻让其得道升天;再看,跟着主角带上光环回到1899年的美国,每3天换一个情妇,十年后与夜店小姐书写一段爱情佳话;后来,带上书中人的不甘回到现实,换上带刺的玫瑰制成的芳香子弹,用仇恨武装牙齿,一身戾气的对着现实持续输出。咬死一个人后,带着玫瑰花的清香再补一枪。
乱翻书又如何?读书人的世界里,那叫 泛主题阅读 。
瞎七搭八的糊里糊涂中能窥见一帮弱智在高谈阔论发表无敌见解,带着自己的清高俯视众生淫乱的生活。这就是我现在的状态。
此文未完,我还会继续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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